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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养殖环节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现状

时间:2021-07-23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检疫    作者:刘俊 - 小 + 大

例如:2020年沈阳市对康平等县区实施全域生猪政府财政补贴统一保险,参保率达到100%,且上调了生猪赔付金额,使无害化处理率得到快速提升;鞍山、锦州、铁岭和朝阳4市受养殖业保险和集中无害化处理双重因素影响,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保持较高水平,但铁岭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高达17.96%,需要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数据核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无害化处理工作扎实开展。抚顺、本溪2市养殖总量较低,加之未建设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率较低。营口、阜新2市养殖量低,无害化处理中心建成后未正式运行,死亡生猪集中无害化处理率也较低。

4 建议

4.1 推动辽东山区尽快完善无害化处理体系

抚顺、本溪和丹东3市年均生猪养殖总量超 过100万头,2017—2020年年均死亡生猪超过9万 头,丹东市2020年养殖环节生猪死亡率甚至达到13.88%,加之该地区牛、羊、鸡等其他畜禽死亡数量,无害化处理需求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而辽 东3市均未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且其屠宰加工企业规模和规范化程度也不高,无法依托屠宰加工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所以主要采用掩 埋法进行无害化处理。而掩埋法因污染环境等原因未被列入《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目前已不提倡使用。

建议该地区由政府部门牵头,结合实际探索跨区域建设规模相对适中、成本相对较低的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收集站点,合理配备收集运输车辆,实施政府补贴,确保死亡畜禽能够得到规范化处理。

4.2 推动辽西地区无害化处理产能配置优化 辽西地区畜禽养殖总量相对较大,初期以县区为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的情况较多,全省24家无害化处理中心有15家收集区域仅覆盖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县区,占比高达62.5%,无害化处理企业“吃不饱”情况比较普遍,尤其是在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不能按照每头80元标准足额到位的情况下,企业积极性受到较大影 响。铁岭和辽阳市均采用一家企业全域经营模式,收集车辆调配更加灵活,无害化处理更成规模,运行和管理成本更低,是一种值得推广的运营模式。

建议政府和监管部门根据区域畜禽养殖总量、无害化处理中心布局以及无害化处理能力等多因素,强 化调研论证和评估设计,进一步强化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统筹优化收集区域划分,合理配置收集运输车辆,科学规划收集运输路径,逐步扩大并最终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4.3 推动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业保险深度联动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业保险联动无疑 是近些年我国在畜牧业发展上摸索出的最具有推广价值的宝贵经验,推动了我国兽医事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向更高层次迈进。有学者描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业保险联动为“养殖场(户)得 实惠、保险公司得市场、无害化处理方得效益、地方政府得政绩”的四方受益联动机制。辽宁省自2014年开展养殖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参保规模逐年增加,到2020年保费已经突破8亿元,在运行过程中逐一破解各种障碍,优化多方联动体制机制,严格将投保畜禽死亡后无害化处理作为赔付前置条件,随意抛弃和违法处置病死动物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老百姓餐桌上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但是养殖业保险仍然面临赔付率较高、地方政府保费补贴不到位、畜禽品种保险覆盖面不全、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亟待在下一步工作开展中予以解决。

4.4 推动无害化处理法治与标准化体系建立

从法制化角度来看,辽宁省于2015年将病死畜禽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纳入地方性法规范畴予以规范,为全国贡献了宝贵的辽宁经验。2021年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第六章“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共列4条9款对无害化处理相关内容予以明确,至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有了法律依据,但目前国家尚未出台配套法规规章,诸多内容尚待进一步细化明确。从标准化 角度来看,《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 16548)》从1996年发布到2006年修订再到2017年废止,在超过20年的时间里一直作为行业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面的技术标准。2017年农业部出台《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接续作为目前全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标准,但该规范尚未转化为国家标准。关于病死畜禽收集、运输、检测、 处置以及无害化处理效果评价等方面也未出台标准,因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法治体系和标准化体系都亟待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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