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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生猪屠宰管理体制改革

时间:2014-10-13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从机遇看,一是产业链条进一步整合,发展内涵发生重大变化。猪肉等动物源性食品从兽药饲料投入品使用、养殖到屠宰监管统一由农业部门负责,在推动农产品生产流通一体化方面迈出重要一步,特别是农业部门在保证猪肉供应、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等方面的话语权将明显增强,工作责任和要求也更高。二是兽医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提高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率。畜牧兽医部门负责畜禽屠宰监管是国际通行做法。此次改革进一步明确了兽医工作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推动畜牧兽医部门实现“职能归并,全程监管”,能有效解决动物疫病、兽药残留、卫生检验等诸多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既有利于提高监管效能,也便于对外交流合作。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与建议
    思路决定出路,如何做好畜禽屠宰管理对畜牧兽医部门来说是一篇大文章。下一步,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按照“改革、稳定、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屠宰行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面力量,开展综合治理。
    总结我国屠宰行业近60年来的发展历程,不能“就屠宰看屠宰”,需要“跳出屠宰来管理屠宰”,从猪肉全产业链的视角来谋划和发展屠宰行业。去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将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从商务部划入农业部,提出了“职能归并、全程监管”的主导思想,从养殖到屠宰加工全链条由农业部门统一管理的格局已经形成,客观上为推动包括屠宰在内的整个猪肉产业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今后5到10年是我国生猪产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延长产业链条的重要时期。要以此次屠宰监管职责调整为契机,及时转变发展理念,按照“全产业链发展、全程无缝监管”的总体思路,坚持“生态先行、安全为重、提质增效”的发展目标,打破固有工作格局和部门利益,强化内部分工协作,从顶层设计、机制创新,资源整合、政策配套、项目支持、科技攻关等方面,加快推进猪肉产业发展,做好“产出来”与“管出来”两篇大文章。
    (一)制定猪肉产业发展规划 考虑在“十三五”规划编制计划中专门安排研究制定全国猪肉产业发展规划,带动从养殖到屠宰加工全产业链均衡联动发展,加快补齐良种繁育和屠宰加工等短板,平衡各环节主体利益,有效应对“猪周期”带来的产业震荡和损失。充分利用和发挥“一家管”的专业优势和话语权,统筹生猪生产与定点屠宰,从解决“三农”问题、保证猪肉供应和消费安全等角度争取国家出台更多扶持政策。通过产业规划和市场淘汰,引导养殖企业与屠宰企业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压缩屠宰落后产能,挤压代宰制存在空间,实行“场厂挂钩”、“农超对接”,提高猪肉产业组织化程度。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由支持发展生产和增加数量,更多地转向强化监管和提升质量,盘活存量,争取增量,按照产业链发展实际进行调配和使用,提高公共财政效率。适应去年以来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发生后养殖业转型发展的客观需要,加快推动“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冰鲜上市”试点,积极推进其它畜禽肉类产业发展。
    (二)构建全程无缝监管体系根据农业综合执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依托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为平台,以各级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评估机构(实验室)为支撑,实现对猪肉产业全链条的监督管理。创新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改革历史形成的屠宰检疫检验双轨制,实施科学统一的兽医肉品卫生检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整合现有质量安全检测项目,强化数据统一分析和评估运用,严格检打结合。完善区域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破除检验检疫合格产品地区封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肉、病害肉上市等违法犯罪行为,为猪肉产业发展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修订完善相关法规标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生猪屠宰监管职责调整的改革要求,加快修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调整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兽医卫生检验、肉品风险监测评估、质量安全事故处置、企业主体责任、监管与责任追究等法律制度,为猪肉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强化兽医肉品卫生检验,及时清理整合已发布的相关标准,建立科学完善的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对牛羊禽等其它畜禽屠宰的立法也要统筹推进。根据全面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的客观需要,加快推进实施《兽医立法规划(2014—2020年)》,提高包括屠宰管理在内兽医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
    (四)积极推进行业组织建设猪肉产业链条长,环节多,涉及众多利益主体和群体,加快行业组织培育发展是激发和释放产业活力的重要举措。中国畜牧业协会、中国饲料协会、中国兽药协会、中国兽医协会、中国肉类协会、中国屠宰协会(在建)等相关行业组织,在为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总体上还有待加强,整体效能有待提升。下一步,按照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强各相关协会自身建设和规范管理,促进相互交流与合作,在产业规划、技术咨询、科普宣传、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等方面发挥各自优势和作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共同参与的产业治理体系,推动猪肉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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