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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肉火烧”变“马肉火烧”?立案查处!

时间:2025-11-10    点击: 次    来源:张家港市场监管微信号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挂羊头卖狗肉”本以为只是一句歇后语,没想到居然真的发生在现实生活中。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线索,辖区某餐饮店涉嫌使用马肉制作“驴肉火烧”。

执法人员来到涉事餐饮店开展现场检查,在当事人手机内发现多批次马肉进货记录。经抽样检验,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存放的“驴肉”原料均为马肉,抓了一个“现行”。

经查实,该餐饮店在2024年11月28日至2025年7月31日的经营期间,因驴肉价格持续上涨,为降低经营成本,店主不惜采取堂食外卖“差别对待”的方式,对于在外卖平台销售的菜品“驴肉火烧”,使用价格相对较低的马肉,以替代原有的驴肉进行制作销售。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该餐饮店外卖平台的菜品原料介绍中均未明确标注含有马肉成分,也未如实向消费者告知该菜品馅料中包含马肉的事实。

该餐饮店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第十一条第(四)项“十一、小餐饮不得有下列行为:(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的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商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挂着“驴肉火烧”的招牌,

实际却做着“马肉火烧”的生意,

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更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肉制品时要从外观、口感、肉质等方面仔细观察和辨别,必要时要查看肉制品的检疫报告等证明文件,确保肉品来源正规、安全可靠。要选择信誉好、口碑佳的正规商家或店铺购买肉制品,避免在一些不正规的小摊贩或来源不明的渠道购买。消费者对购买的肉制品存疑时,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购买凭证、食品包装等,并拨打投诉举报热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恪守诚信经营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因小失大,追悔莫及。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食品掺假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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