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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发展现代生猪产业的思考

时间:2015-08-11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2.3.5 推广生态畜牧业发展模式
        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生态养殖,因地制宜地示范推广猪-沼-果(草、林、菜、茶等)生态型和漏缝地面-免冲洗-减排放等环保型养猪模式,应用生物发酵垫料床零排放模式(接触式发酵床、非接触式发酵床、异位发酵),做到生产全程清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废物处理无害化。在养殖场(小区)周边消纳土地充足的,要优先推广种养配套、农牧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大中型规模场要实行沼渣沼液与周边农田、蔬菜园艺基地相结合;小型养殖场及散养户要将畜禽粪肥经堆积发酵腐熟后直接还田。着力推进畜禽粪便综合治理,规模养殖场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广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和设施化处理等先进适用的污染防治技术,积极发展商品有机肥,着力推进畜禽粪便统一收集、处理和利用。在各类养殖场大力推广应用养殖废水净化技术,鼓励养殖企业进行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建设循环型的生猪产业。
        3 新常态下宁德市发展现代生猪产业的主要措施
        3.1 完善生猪生产推广体系建设
        以福建省生猪产业体系为技术支撑,以南阳实业有限公司国家核心育种猪场为依托,实施《绘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逐步推进遗传改良计划,不断提高种猪质量及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立足于现有品种资源,着力推进种猪生产性能测定。与福建省农科院、福建农林大学建立宁德市现代生猪产业体系建设的技术协作,加强种猪持续选育,提高种猪生产性能。加快种公猪站建设,普及猪人工授精技术,逐步推广应用优良种猪精液,进一步提高生猪生产水平。
        3.2 健全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市、县、乡三级畜牧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畜牧技术服务体系,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健全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二是强化畜牧业社会化服务的科技培训,加强对基层畜牧推广人员、科技示范户和农牧民科技骨干人才的培养,重点推广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生产技术、瘦肉型猪配套养殖技术等;三是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实行目标化管理,强化服务意识,热情为养殖场(户)搞好系列技术服务,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跟踪服务,指导养殖场搞好设计和建设,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推广和服务,为标准化养殖提供技术保障。
        3.3 加强畜牧业法规培训,依法治牧,规范规模养殖,建立可追溯制度
        一要加强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生猪饲养企业、场(户)、专业组织依法生产、依法治污的意识。二要加大依法治牧力度,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严格生产各个环节的监管。三要依据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标准和标准化规模 养殖场建设的技术规范,进行健康养殖。四要建立可追溯制度,建立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标识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完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登记、药物添加剂使用台账、种畜禽系谱档案、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登记、畜产品准入和现场检查监督等制度,督促养殖企业、屠宰场等建立生产记录,建立健全畜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实现畜产品的生产过程可控、销售渠道可查、产品质量可追溯。
        3.4 建立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要加强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科学防控动物疫病,建立饲养与防控并重、安全与质量齐抓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一要加强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强制免疫和强制扑杀病种的相关规定,完善动物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检疫监管等措施;实施种用动物疫病净化计划,推行无特定病原场(群)和生物安全隔离区评估认证;强化养殖者的防疫主体责任,引导养殖者规范防疫,定期检测,严格消毒,严格死亡动物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对存栏1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大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械设备的,给予财政资金补助;要求生猪养殖重点区所在乡镇,建立公益性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设立病死猪集中收集站及设施设备;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完善检疫检验措施,严格活禽市场准入,提升检疫、监管的质量及水平;加强流通环节监管,降低动物及其产品长距离调运传播疫情的风险。二要加强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饲料质量、兽药残留的监测力度;严禁病死猪猪肉及无检疫证明的生猪上市,加强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大对规模养殖场、屠宰交易市场和输入畜产品的质量检测力度,加强对违禁兽药、化学品和饲料及添加剂的质量抽检,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规范兽药、饲料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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