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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开展动物疫情预警工作

时间:2013-09-25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闫春轩 - 小 + 大

        四、如何开展动物疫情预警 
        (一)成立动物疫情预警机构和队伍。 根据《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发展规律的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相应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但疫情的预警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需要动物疫病流调机构、动物疫病防控监测机构、卫生监督机构、防控信息收集发布机构等多个单位的协调配合。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对有关的信息进行分析汇总,需要有专门平台和程序进行疫情预警,需要有专业化的动物疫情预警队伍进行动物疫病流行病学的调查、疫情监测、动物疫病防控风险评估,因此,必须在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建立专业化的预警队伍才能使动物疫情预警工作正常开展。
        (二)构建动物疫情监测预警网络。 目前全国各省已建立省、市、县三级兽医实验室、动物疫情测报站和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网点,为构建动物疫情监测预警网络创造了条件。为提升动物疫情监测预警能力和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要求建立了以国家实验室、区域实验室、省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分工明确、布局合理的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网络。除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动物疫情测报站管理,建立健全动物疫情定点监测报告网点、流行病学调查网点,为监测追溯疫情创造条件。同时,为加强疫情举报核查工作,把疫情举报核查工作作为流行病学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和疫情预警的重要内容,及时核查每一起举报疫情和上报疫情,还需要建立健全省市县乡(镇)四级疫情报告网络和疫情核查网络,确保每一起动物疫情核查到位,诊断准确,报告迅速,预警及时。
        (三)收集分析评估疫情预警信息。 收集、分析和评估各种动物疫情信息、防控工作情况是做好动物疫情预警工作的首要前提和科学依据。需要在收集大量信息的基础上,对动物疫情流行趋势、传播途径、防控措施做出科学的分析评估,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和养殖调运等重点环节风险隐患做出专项评估,对自然灾害和可能造成的疫情风险做出专项评估。因此,要做好动物疫情信息的分析评估,就要从疫情的综合评估和单项评估两方面开展工作,一般综合评估主要对一个地区的疫情形势、流行趋势、防控措施进行评估,而单项评估主要对某个关键环节、某个重点养殖经营单位或养殖专业村的防控工作,疫情风险和隐患进行评估。通过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疫病防控管理人员,大型养殖场防疫人员对动物疫情进行评估分析。在收集汇总、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做出动物疫情的预警。
        (四)科学开展动物疫情预警。 开展动物疫情预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对动物疫情预警的有关规定。在科学的流行病学调查、动物疫情监测、动物疫情风险分析评估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权限,以规范的形式,通过新闻媒体信息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
        1. 依法预警。根据《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对动物疫情的预警要根据对突发动物疫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布疫情预警,预警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四个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级预警由农业部发布,二级预警由省农业厅发布,三级预警由市级畜牧兽医部门发布,四级预警由县级畜牧兽医部门发布。
        2. 科学预警。动物疫情预警必须在科学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对所有动物疫情信息科学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确保预警信息准确、科学,发布及时迅速。对于动物疫病防控风险预警和隐患预警则要求在科学监测、流调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向有关单位、养殖企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提出科学的防控措施,确保预警依据科学,信息发布及时迅速,采取措施科学有效,使疫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疫情风险得到降低,疫情发生能够避免。
        3. 规范预警。动物疫情预警信息的发布,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山西省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规范性地说明突发疫情的种类、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而对一般的动物疫病防控隐患、风险则可采取通知、通报、督办等形式进行预警。
        本文作者:闫春轩 (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山西太原 03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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