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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做法及成效

时间:2024-01-02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疫控中心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近年来,云南不断创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处理场布局,强化监管服务,完善条件保障,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2022年,云南畜牧业产值达2192亿元,肉类总产达520万吨,禽蛋总产43万吨,奶类总产69万吨,生猪存栏3326.5万头、出栏4531.8万头,牛存栏878.9万头、出栏360.1万头,羊存栏1371.9万只、出栏1237.6万只,家禽存栏1.9亿只、出栏3.4亿只,是全国畜牧大省。近年来,云南按照农业农村部加强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克服养殖量大、交通不便、收集成本高、处理难度大等现实困难,扎实推进全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二、主要做法
1、政策引领,建立无害化处理机制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8号),明确了无害化处理的目标、总体思路和主体责任,全面安排和部署全省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工作。红河等州市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农村等13个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政府主导统筹开展无害化处理工作,形成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二是科学布局处理体系。省农财两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明确在2024年底前实现寻甸县、石林县等23个畜禽养殖重点县专业无害化处理全覆盖,2025年底前实现养殖密集区域病死畜禽收集暂存体系全覆盖。三是细化推进措施。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处理工作方案》《云南省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对象和标准》,明确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养殖场(户)暂存点、收集储存转运中心、无害化处理中心的职责,细化了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等,并将其他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折算成猪单位纳入补助。
2、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
一是开展试点。先后在曲靖市沾益区、陆良县等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试点,建成2个专业无害化处理场及收集体系。在试点基础上,在曲靖召开全省无害化处理现场会,推广试点经验和典型做法,逐步拓展范围。二是市场化运作。根据全省无害化处理建设规划,统筹考虑属地管理、畜牧业发展、交通运距等因素,统筹推进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对于引进的无害化处理企业,由政府与企业签订处理协议,政府、部门、企业合力推动、应收尽收,提升无害化处理集中度。2021年以来红河、昆明、大理、保山、文山、楚雄等地先后建成无害化处理场。目前,全省已建和在建的专业无害化处理场14个,覆盖全省重点畜禽养殖的10个州市。
3、探索创新,形成符合省情的收集处理模式
针对养殖量大、地域广阔、交通不便、收集成本高、处理难度大等现实困难,云南不断探索,形成了多种收集模式,包括无害化处理厂“公交化”直收模式、大型养殖场自建冷库专车收集模式、中型养殖场和散养区域设立收集点集中送交收集模式、委托当地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收集等模式。如开远、弥勒等地委托当地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收集,合作区域病死畜禽收集率达90%以上。陆良县组织处理企业与村防疫员、养殖户签订合作协议,按照每头5元标准对参与病死动物收集送交的人员给予补助,有效提高了收集率。
4、智慧监管,推广应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管理
一是应用信息化手段。2022年以来,启用“云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信息系统”,开展了多轮线上、线下培训,组织无害化处理场、乡镇街道兽医人员进行了信息系统录入、审核等操作培训。2022年6月,全省正式启用信息系统,对收集、审核、转运等环节实行线上实时录入登记,实现了收集、转运、处理等环节的信息化、痕迹化管理。二是强化保险联动监管。将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督促从事病死猪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健全台账,健全病死畜禽申报送交、核实登记、定点收集、集中处理、无害化处理补助及保险理赔等相关制度,形成联动机制,强化闭环监管。
三、取得成效
1、初步建立了无害化处理体系
目前云南省已建成专业无害化处理场11个、在建3个、设立临时暂存点500余个,备案专用运输车辆47辆,在昆明、曲靖、红河、楚雄、大理、保山、昭通、普洱、德宏、文山等10个州市建成了专业无害化处理场,初步形成了以专业无害化处理场化制处理为主,散养户及偏远小规模养殖场深埋、高温发酵处理为补充的处理体系。
2、维护四个安全的作用逐步显现
2021-2022年,云南累计处理养殖环节病死猪189万头。全省未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情况,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更加规范,有力维护了养殖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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