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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母猪淘汰原则

时间:2011-10-10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外国专家普遍认为:种猪群要有既定的母猪淘汰方法,其各个产次母猪的比例要保持稳定,1-8产次母猪的理想比例应大约分别为17%、16%、15%、14%、13%、12%、10%和低于4%。如果有足够的未配种小母猪,就要遵循几项通用的原则,以决定断奶时是否淘汰某些母猪。
  首先是要淘汰连续2个产次产仔少的母猪,但初次配种体重太轻、妊娠期过度饲喂、哺乳期失重过多、断奶体况差等母猪不应包括在内。
  其次是要淘汰那些用激素处理也不发情的母猪。母猪在断奶后最多应观察18天,用激素处理后应观察7天,如果这些母猪到下个发情期仍配不上种,则应淘汰,因为这种母猪的产仔率一般低于50%。
  再次是要淘汰已产6-7窝的母猪。因为它们窝产活仔数少(主要是因为死胎数增加);所产仔猪大小不均,较弱小仔猪易怕冷、生病;乳房病例较多,身体笨拙,容易压死仔猪等。母猪因健康状况不佳,如有传染病、阴道炎等,也免不了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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