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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 》56 种行政处罚汇总(上)

时间:2022-05-09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 违反条款

2.1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3 处罚依据

3.1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第十四种违法情形

生产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 案由

1.1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

1.2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

1.3 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4 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 违反条款

2.1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3 处罚依据

3.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十五种违法情形

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1 案由

1.1 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1.2 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1.3 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1.4 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2 违反条款

2.1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3 处罚依据

3.1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第十六种违法情形

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1 案由

1.1 生产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

1.2 生产未按规定注册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1.3 生产未按规定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1.4 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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