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畜牧动态 > 政策法规 > 文章

2022—2025年全国官方兽医培训计划

时间:2022-02-14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畜牧兽医局 - 小 + 大

(三)加强培训教材建设

农业农村部组织制定官方兽医培训大纲,审定培训教材和考试题库。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承担培训教材课件制作、考试题库完善、培训考试平台运维等工作。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在使用通用培训教材基础上,结合实际完善本省份官方兽医培训教材,报农业农村部备案后用于官方兽医培训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承担全国官方兽医培训计划具体实施工作,指导各地开展官方兽医培训。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官方兽医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培训经费,提供培训条件,配齐配强师资人员,加强督促指导和总结评估,统筹做好本地官方兽医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协助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官方兽医培训工作。

(二)提高培训实效。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采取集中培训与日常自学相结合、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方式,进一步完善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加快补齐官方兽医业务知识技能短板,强化政风行风建设,教育引导官方兽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纪律规矩,保持良好作风和工作状态。要充分发挥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官方兽医培训考试模块和“牧运通”APP作用,督促指导官方兽医加强自主学习,全面开展官方兽医线上培训和线上考试。

(三)严格学时管理。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健全完善官方兽医培训档案,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参加线下培训的,应发放培训证书(证明),明确培训学时。官方兽医应于每年12月底前登录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官方兽医培训考试模块或“牧运通”APP,提交当年参加培训相关证明材料。对参加线上培训的,可自动累积学时。

(四)强化考核评价。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健全完善官方兽医培训考核评价机制,将官方兽医参加学习培训和考核情况作为官方兽医任职考核、职务职称晋升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定期统计分析官方兽医参训率、考试合格率等信息,及时向农业农村部报告,农业农村部适时向各地通报相关情况。对在官方兽医培训工作中做出成绩和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可以适当方式进行表扬。

上一篇:饲料行业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下一篇:农业农村部: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403号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电话:0319—316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