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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升防控能力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8-30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新闻办 - 小 + 大

  五、关于稳定基层动物防疫工作队伍,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200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提出切实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建设。各地按照该文件要求,逐步建立、完善乡镇或区域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分所)。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深化地方机构改革,明确借鉴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适应街道、乡镇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各地按此要求,逐步将乡镇畜牧兽医站整合到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从改革后运行情况看,各地特别是一些畜牧大县暴露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力量薄弱与日益繁重的动物防疫防控工作之间的矛盾。去年以来,我部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的要求,不断推动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今年4月,我部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了对10个省份20个县的专题调研。
  六、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建立健全防控工作长效机制两年多的防控实践证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必须不断健全防控法规制度,完善关键措施,强化监督管理,着力构建防控长效机制。一是健全法规制度。修订实施动物防疫法,明确和强化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修订发布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不断规范疫情报告、响应和处置要求。建立部门联防联控机制,组建常态化防控工作专班,实施屠宰环节“两项制度”,全面启动分区防控试点,健全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二是完善关键措施。普及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技术。组织开展包村包场排查,进行重点区域和场点入场采样监测。引导大型养殖场户开展非洲猪瘟自检,落实物理隔离和化学消毒等关键防控措施,推进环境非洲猪瘟病源清除。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做好产地检疫和调运监管,实行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专项整治行动和百日专项打击行动,进一步规范调运秩序。执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定,强化生猪死亡报告、定点收集和核实登记等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研发、生产、使用非洲猪瘟疫苗等行为。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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