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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0-09-28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畜牧兽医局 - 小 + 大

在财政保障方面,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不断完善和强化动物防疫支持政策。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68.99亿元,实施重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强制扑杀补助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同时,国家不断加大对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支持力度,2016—2019年,中央财政分别拨付保费补贴资金158.30亿元、179.04亿元、199.34亿元和265.59亿元,合计802.27亿元。目前已将生猪、奶牛等纳入补贴范围,各地可按规定因地制宜增加不超过三种包括畜禽等在内的保险标的或保险产品纳入到地方优势农产品保险中央财政支持范围。
在基础设施保障方面,2004年以来,国家先后实施了《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2004—2008年)》和《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年)》。截至2020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02.3亿元,重点支持建设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等六方面基础设施。农业农村部还指导各地加强动物运输指定通道建设,“十三五”期间支持有关省份对61个指定通道实施升级改造,全国指定通道数量由2016年的303个增加至536个。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继续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工作,不断完善配套规章制度。二是继续加大对动物防疫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和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并重点向边境地区等高风险区域倾斜,进一步提升外来动物疫病、新发动物传染病的监测防控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畜牧兽医信息资源整合和数据深度挖掘,全面推进养殖、经营、运输、屠宰等生产经营单位基础信息全国联网备案,推进全产业链各环节监管监测信息互联互通。
健全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是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基础和前提。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构建机构完善、人员齐整、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新型动物防疫体系,推动将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纳入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统筹研究、一体部署,切实筑牢人畜共患病防治的第一道防线,全面构建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坚实屏障,共同维护好国家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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