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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把美国生猪养殖产业说透了

时间:2016-06-05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长江证券 - 小 + 大

        自十九世纪80年代至今,屠宰加工厂的数量下降了56%,以屠宰规模在100头以下的小型加工厂退出为主,降幅达58%。另一方面,屠宰加工厂的平均规模及屠宰加工能力却大幅扩张,1981年总屠宰量在8700万头左右,到2011年上市到1亿多头,扩张近26%;厂均屠宰量增长近3倍,由6万多头上升到18万头左右,行业集中度大大提高。从生猪屠宰厂的结构来看,1981年屠宰量在100万头以上的加工厂生猪屠宰量占比在60%左右,这些加工厂在存量规模上持续扩张,到2011年数量由38家下降到27家,但屠宰量占比上升至90%。大型的屠宰加工厂一般由行业寡头所拥有,到2010年以Smithfield为首的前四大屠宰加工企业占领了国内猪肉屠宰加工领域近70%的市场份额,屠宰加工领域显现出极高的市场集中度。
        在屠宰加工企业加速整合的背后是下游终端零售商快速的规模扩张,猪肉零售市场集中度显著提高。前四大零售商在上世纪80年代初的市场份额在16%左右,到2009年这一数据已经超过50%,行业前二十的零售商囊括了近82%的猪肉销售市场。大规模的零售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并且出于品质保证和降低成本的考虑,他们更倾向于向大型的屠宰加工企业采购,这进一步倒逼加工型企业的整合。
        生猪养殖产业链的垂直整合为规模化养殖形成支撑
        经受行业大整合洗礼而不断壮大起来的屠宰加工龙头企业为了保持成本优势,并且保证生猪采购的货源稳定性和高品质,开始通过合同生产方式向大型养殖场协议采购或自行纵向一体化扩张。独立的小型养殖场因成本劣势、技术落后等原因无法得到大型采购企业的青睐而逐渐退出或被并购。
        合同生产方式--牵线搭桥,纵向协作
        在产业的纵向协作下,屠宰加工企业与养殖场之间的采购交易都通过签订长期合同的方式进行,原来的公开市场交易在很大程度上被取代。合同生产在1960s由Murphy Farms首次提出,随后Tyson Foods等公司将之付诸实践,主要分为两种:生产合同(production contracts)和预订协议(advanced marketing agreements)。
        合同生产模式的出现及快速推广主要源于该模式在大规模生猪养殖时代具有广泛的应用空间。
        一方面,生猪养殖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量大。一般的独立养殖户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很难获得银行贷款或其他资金来源,养殖规模难以做大。而在合同生产方式下,大型屠宰加工企业能够为与其合作的养殖场提供担保及管理服务、猪仔、兽医服务和其他投入,降低了规模化养殖的门槛。另一方面,当养殖户的养殖规模快速增加时,所承受的市场风险也就越大。在合同生产模式下,养殖者收到的是固定回报和生产奖励,实行定向定量的生产,市场风险很大程度上转移到屠宰加工企业身上,从而降低了养殖户承担的风险。
        同时,合同生产也很好地满足了采购方的需求。养殖者按照合同要求定制生产,生猪供给在品质、数量、时间、地点等各方面都能得到有效保证,产业链效率大大提高。
        从不同养殖模式下的猪场规模分布可以看到,合同生产更有利于大型猪场的建立和规模化的生猪养殖。在独立的家庭农场养殖中,近70%的猪场都属于小规模猪场,而在合同生产方式下的养殖场不存在小型规模,都处于工业规模以上(注:美国存栏量在500-1000头的猪场大致归为工业规模)。
        随着行业整合的推进,通过合同采购或出售的生猪场均出栏量也处于快速提升阶段,其背后是养殖规模化的相辅相成。合同生产方式下的场均出栏量从1992年到2004年十年左右的时间内提升近三倍,而通过其他方式交易的养猪场,场均出栏量增长较为缓慢。与此同时,合同生产方式也得到快速推广,从1970年到1999年近三十年时间,美国生猪养殖行业合同生产方式下的出栏比例由2%左右上升到60%,而独立养殖模式下降到不足40%。
        从总体上来看,养殖户依照合同进行生猪生产的比例以及公司通过提供合同进行生猪采购的比例不断上升。到2006年有20%的仔猪哺育农场和46%的育肥农场依照合同进行生产,而中下游屠宰加工企业接近70%通过提供合同进行生猪采购。
        从结构上来看,出栏量在50万以上的养殖场是合同生产方式的主导者而公司也更倾向于向这类大型养殖场提供合同。1997到2006年十年间出栏量在50万以上的农场采用合同生产方式的比例由16%上升到25%,而与这类养殖场采取合同生产方式合作的公司比例由22%上升到40%。与此同时,出栏量在5万头以下的上述两项指标都处于比较稳定的状态,前者在5%左右,后者维持在10%左右。
        公司自行一体化--量小体大,不容忽视
        在行业的垂直整合中,除了合同生产方式的应用和推广外,不同产业链环节的企业同时也通过向上游或下游延伸扩张而进入生猪养殖领域,实践自行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公司内部的垂直整合有助于减少运输成本,有利于产品数量和质量的供给管理、供应链价差管理,减少现货市场的波动,也有利于新技术的采纳与运用等。但这种企业通常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这一特点限制了这种组织形式企业的发展。纵向一体化经营的养殖企业数量虽在少数,但其产业集中度很高。2010年,美国前十二大养猪企业拥有的产能占全美国母猪产能近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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