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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公告

时间:2013-04-14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二)考试内容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和《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水生动物类)》为准。
  (三)考试方式
  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
  (四)考试科目
  兽医全科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张试卷,每张试卷100道题,每张试卷分值为100分,四卷总分为400分。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和兽医药理学;
  试卷二: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试卷三: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鸡、犬、猫和其他动物疾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水生动物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张试卷,总题量300道,总分值300分。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水生动物解剖组织及胚胎学、动物生物化学和水生动物生理学。
  试卷二:预防科目。包括水生动物免疫学、水生动物病原生物学、水生动物公共卫生学。
  试卷三:临床科目。包括水产药物学、水生动物病理学、水生动物疾病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水产养殖生态学、饲料与营养学。
  (五)考试纪律
  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上查阅),并自觉遵守。
  六、考试成绩公布与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确定并公布。
  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人员,由农业部统一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报名时未提交毕业证书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的,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未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执业兽医资格。
  七、考前复习与辅导
  考生可依据《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农业部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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