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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3—2030年)

时间:2023-02-24    点击: 次    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专栏4 畜间人兽共患病净化

省厅印发《河北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实施意见(2021-2025 年)》(冀农字〔2021〕97 号),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支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基本原则,通过明确净化范围、集成净化技术、完善净化模式、做好净化指导、开展净化评估等措施,以种畜场、奶畜场和规模养殖场为对象,稳步推进布病、牛结核病等畜间人兽共患病净化;以种畜禽场和规模养殖场为切入点,探索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净化。

(三)强化科技支撑。支持开展动物疫病科学研究,推广先进实用的科学研究成果,提高防治的科学化水平。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开展防治相关技术研究和推广,实施新发畜间人兽共患病应急科研攻关储备项目。加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科研院所和企业科研资源集成融合,加强基础性、前沿性、实用性技术研究、集成创新和示范推广平台建设,增强防治技术原始创新、集成推广和引进吸收转化能力,解决制约防治工作的关键技术问题。加强培养兽医行业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和实用技术推广骨干人才。

(四)推进智慧防治。实施智慧防疫能力提升行动,全面提升系统治理能力。一要构建智慧监测网络,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现有基层动物防疫资源,结合“十四五”规划调整布局新的监测手段,织牢织密全省监测预警网络。二要建立智慧监管体系,建立以动物移动监管为核心的全链条智慧监管体系,建成覆盖养殖场户、屠宰企业、指定通道、无害化处理场、交易市场的智能监控信息系统,开展动物养殖、运输、交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全链条精细化监管,实现养殖档案电子化、检疫证明无纸化、运输监管闭环化。三要提升智慧服务保障水平,将动物防疫信息系统及时与政府监管系统对接情况,纳入检疫申报管理、养殖场、屠宰场等标准化示范创建,以及动物疫病净化场、无疫小区、无疫区建设评估验收、诊疗机构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不断提高智慧服务保障能力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制定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控培训计划,对动物养殖、屠宰加工、动物疫病防控等高风险从业人员,加强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技术培训,分类编制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指南,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健康教育。监督相关单位建立健全人员防护制度,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措施,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健康检查。利用多种方式和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政策和知识,倡导健康饮食和良好生活习惯,提高社会公众防范意识。

(六)完善服务体系。着力培育多元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完善以执业兽医、乡村兽医为主体,其他兽医从业人员和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疫病检测、诊断和治疗等防治服务。积极推进将强制免疫、采样监测、协助检疫等兽医公益服务事项交由社会化服务体系承担。建立完善兽医社会化服务相关制度和标准,强化监督管理,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兽医社会化服务与市场主导的经营性兽医社会化服务深度融合的长效机制。

(七)夯实基层体系。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开展基层动物防疫体系运行效能评估,重点强化市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明确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充实防控力量,足额配齐配强乡镇专业人员,实行定责定岗定人,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专业能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指导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工作。协调建立分级投入、分级管理机制,推动地方财政加大兽医实验室投入,加强兽医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成立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各方责任。结合本地畜间人兽共患病流行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防治规划。全面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确保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条件保障。省厅统筹使用省级以上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等经费项目,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协调加大同级财政支持力度,全面推进免疫、监测、流调、扑杀、净化、评估、检疫监督、无害化处理、应急处置、人员防护等防治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采取措施稳定防控队伍,将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公益性事业经费支出,落实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等相关待遇,确保责有人负、活有人干、事有人管。

(三)强化机制创新。理顺防治工作机制,健全行政管理、技术支撑和监督执法体系,明确各类工作机构职能定位,加强协调配合,增强防治合力。完善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海关、林草等部门参与防治协作机制,建立情况通报、联合会商、分析研判、风险评估等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措施联动。探索利用大数据信息、人工智能技术确定重点人群和对象,精准推送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信息,及时发布疫病监测情况和风险提示,增强相关从业者和社会公众的防疫意识和能力。

(四)强化督促指导。省厅将依据防治任务清单和监测指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指导和跟踪评价,结合春秋防检查,定期调度和通报有关情况,并将结果与动物防疫补助等经费项目费分配挂钩。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动物防疫工作、相关科学研究、动物疫情扑灭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将职务职级晋升和职称评定、表彰奖励向业绩突出、考核优秀的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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