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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

时间:2022-09-20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六)包虫病

目前我国包虫病疫情总体比较平稳,四川、西藏、青海等地区疫情相对较重,要实施以控制传染源为主、中间宿主防控与病人查治相结合的综合防治策略。

重点防治措施。 一是做好家犬驱虫。 包虫病流行区强化家犬登记管理,按户建立家犬驱虫登记卡。 全面实行家犬拴养,因地制宜实施限养。 根据当地实际定期开展犬驱虫。 做好犬粪深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工作。 二是加强流浪犬管控。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 居) 民委员会要采取措施控制并减少流浪犬数量,在流浪犬聚集场所或经常出没区域定期投放驱虫药饵,并集中收集犬粪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是加强综合防疫管理。 做好家畜免疫,每年对新生羔羊和新补栏羊进行免疫接种,有条件的地区可对牦牛等进行免疫接种。 做好易感动物监测,对牛、羊及家犬做好病原学监测,对免疫动物开展抗体监测。 强化家畜屠宰管理,规范开展屠宰检疫,做好病变内脏的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家畜脏器。 四是加强流行区宣传教育。 对牧民和养殖、屠宰、交易等环节从业者做好防治知识宣传,引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随意丢弃家畜内脏,不用生鲜内脏喂犬,对病变内脏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日本血吸虫病

日本血吸虫病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大畜间人兽共患病,要坚持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实施人畜同步查治。

重点防治措施。 一是开展家畜疫情监测。 开展家畜血吸虫病疫情监测,每年按照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进行家畜查治,控制家畜感染,实行网络化和信息化管理,掌握疫情动态。 二是加强家畜传染源管理。 大力推进农业耕作机械化,逐步淘汰耕牛或以机耕代牛耕,在暂未淘汰耕牛的流行区逐步推行家畜集中圈养。 鼓励有条件的流行区发展替代养殖业,减少易感动物饲养量。 加强家畜粪便管理,在血吸虫病疫区实施沼气池建设,对人、畜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通过发酵等方式杀灭虫卵,减少直接排放污染环境,有效切断传播途径。 做好流行区易感家畜的检疫工作。 三是实施农业灭螺工程。 结合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对符合条件的水田实施水改旱或者水旱轮作。 在有钉螺分布的低洼沼泽地带(非基本农田) 开挖池塘、实施标准化池塘改造,发展优质水产养殖业,实行蓄水灭螺。

(八)其他畜间人兽共患病

针对畜间人兽共患病传播流行的三个环节( 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动物) ,实施综合防治措施,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和消杀,加强饲养管理,不断提高养殖场所生物安全水平。

重点防治措施。 对马鼻疽,继续实施消灭计划,严格落实监测、扑杀、无害化处理、移动控制等关键措施。 对日本脑炎(流行性乙型脑炎) 、猪链球菌Ⅱ型感染和鹦鹉热,在流行区域对猪、马、牛、羊等易感家畜进行疫苗接种。 对旋毛虫病、囊尾蚴病,以屠宰场为重点,严格宰后检疫检验,做好污染肉品的无害化处理。 对其他常规防治病种,加强饲养管理、环境消毒、无害化处理、药物治疗、疫病净化,加强人员防护和个人卫生。 对牛海绵状脑病、尼帕病毒性脑炎等外来病种,加强国际疫情监视,做好传入风险分析和预警;加强联防联控,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强化入境检疫和边境监管措施,提高人兽共患病发现识别和防控能力;在边境、口岸等高风险区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防治措施

深入推进畜间人兽共患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改革,完善以养殖场户为责任主体,以企业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和特聘防疫专员等社会化服务队伍为技术依托的强制免疫网络。 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明确疫情报告责任和标准,健全疫情报告体系。 完善畜间人兽共患病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物资和能力储备。 加强牛羊屠宰管理,有序推进牛羊集中或定点屠宰,健全入场动物查证验物、待宰采样检测和检验检疫制度,建立牛羊屠宰场基础信息系统,强化与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对接,实现牛羊从产地到屠宰的全程闭环监管。 有条件的省份,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严格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可探索开展布病、包虫病、牛结核病监测阳性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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