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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5年全国生猪优势区域布局规划

时间:2009-12-06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2.东北生猪产区。包括吉林、辽宁和黑龙江3省的30个基地县。
  主攻方向:本区域是我国玉米主产区,饲料资源丰富,生产成本低,生猪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程度较高,生猪加工业相对发达,双汇、得利斯、金锣等多家国内知名企业相继在东北建立猪肉加工企业。发展重点是发挥成本优势,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生产基地,做大做强龙头企业,进行精深加工,确保京、津等大中城市的供应,努力扩大对俄罗斯的猪肉出口。
  3.中部生猪产区。包括河北、山东、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7省的226个基地县。
  主攻方向:本区域为我国传统生猪主产区和粮食产区,主要特点是粮食资源丰富,生猪生产总量大,调出量大。不但区内人口众多,消费市场潜力大,而且邻近上海、广东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市场容量大。发展重点是进一步转变传统养殖方式,采取农牧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水平,扩大屠宰加工能力;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开发利用优良的地方品种资源,培育特色优势,立足于扩大本地市场,确保大中城市销区市场供应。
  4.西南生猪产区。包括广西、四川、重庆、云南、贵州5省(区市)的126个基地县。
  主攻方向:西南地区也是我国传统的生猪产区,大多数地方是丘陵山区。发展重点是因地制宜发展各种类型的生态养猪业,提高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改善生猪良种化水平,确保本地区消费的同时,努力拓宽市场销售渠道,增加农民养猪收益。
五、建设重点
  按照生猪优势区域建设的发展思路,围绕建设目标,重点进行生猪良种繁育体系、标准化养殖基地、质量监控体系和龙头企业等的建设,全面提高优势区域的生猪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
  (一)良种繁育体系
  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以完善现有种猪场,提高种猪质量,通过原种场、扩繁场、生产场的配套建设,形成以省级为主体的宝塔式生猪良种繁育体系。鼓励和支持种猪场(企业)间的联合、兼并和扩大,开展种猪测定、拍卖,建设种公猪站,应用人工授精技术,促进联合育种,提高种猪质量和供种能力。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场三站”,即种猪场的完善和提高、资源场的建设和完善、种猪性能测定中心站、省级人工授精中心站、县市改良配种站的建设。
  (二)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
  按照 “统一标准、规模饲养、提高质量”思路,建设一批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基地,重点发展养殖大户,推行规范化、标准化生产,促进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在养猪业中的应用,提高基地县(市)生猪生产水平,实现生猪粪便排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三)质量监控体系
  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建立完善的质量标准体系,加快质量标准的制修订和推广应用,完善种猪、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的监控手段,实行产品标识,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一是标准化体系:建立生猪及其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主要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兽医卫生操作规程、猪肉质量标准、猪肉制品质量标准和加工标准等。
  二是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和完善19处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重点对生猪及其产品的瘦肉精、药物残留及重金属超标等进行监测。同时,基地县配备瘦肉精、药物残留等快速检测仪器和相关试剂,提高基层检测手段。
  (四)龙头企业
  对生猪加工龙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引进先进的加工设备和生产工艺,扩大猪肉加工能力,提高产品质量,配套建设储运系统和环保设施。
  (五)数据库平台建设
  对重点生猪养殖基地实行动态管理,确定固定监测点,建立全国生猪生产定点监测制度,切实做好生猪生产动态监测数据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和分析生猪生产基础数据,做到数据准、情况明、底数清,对生猪生产形势进行分析和预警,合理指导养殖户发展生猪生产。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发展生猪生产的政策体系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精神,落实和巩固能繁母猪补贴制度、能繁母猪保险、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对生猪调出大县进行奖励、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等现有扶持政策,向优势区域倾斜,不断完善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快构建生猪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发展生猪生产贷款难、用地难以及粪污处理难问题,为生猪产业稳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加快科技进步
  大力推进科技进步是降低生猪生产、加工成本,提高生猪及产品质量的根本出路。坚持引进良种和发挥国内地方猪种资源优势相结合,利用先进技术开展商业育种,面向不同的市场培育一批品质优良、抗病抗逆性强、生产性能高的新品种(品系)。加快对饲料、饲养、疫病防治、环境控制、屠宰加工等技术的攻关研究、组装配套和推广应用,良种良法相互促进,提高养猪业生产水平。
  (三)提高生猪饲料质量安全水平
  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安全饲料,推广应用配合饲料,提高饲料转化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生猪的抗病能力。严格饲料市场准入,加强对饲料质量的监督检查;规范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使用,以打击“瘦肉精”为重点,严肃查处在猪饲料中违法添加违禁药品和化学物质的行为,保障猪肉产品的质量安全。  (四)加强生猪疫病防控工作
  强化种猪场重点疫病净化工作,从源头提高生猪健康水平。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口蹄疫等重大生猪疫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加快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建设。强化检疫监管,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抓好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保障基层生猪疫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五)加快推进产业化进程
  鼓励生猪屠宰加工企业通过招商引资、社会融资、联合兼并等多种方式扩大生产规模,增强企业发展的内部活力和创新能力;大力实施名牌战略,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实力强、标准高、牵动力大的现代化加工企业。完善生猪产业链利益连接机制,协调和引导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通过契约、股份合作等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引导建立生猪合作社等合作组织,稳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六)加强生猪生产信息的分析和预警
  建立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采集系统,以养猪大县和生猪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加强定点跟踪调查,强化生猪生产形势分析,定期进行信息发布和预警,引导养殖户合理安排生产。加强生猪产区和销区供需信息交流,促进生猪产销衔接,引导合理出栏,促进均衡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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