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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加强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05    点击: 次    来源: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编者按】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法发〔2023〕1号)等部署要求,全面提升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结合山东省畜牧兽医执法工作实际,3月18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制定了《关于加强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关于加强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法发〔2023〕1号)等部署要求,全面提升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结合我省畜牧兽医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不断提高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深入推进依法治牧、依法兴牧,为建设畜牧强省、打造全国现代畜牧业齐鲁样板提供服务保障。

二、基本目标

到2025年,实现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培训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培训质量全面提升,培训保障水平大幅增强,省市县三级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全部轮训一遍,发布一系列典型案例,带动各级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全面提升,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的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队伍。

三、重点任务

(一)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斗争精神等教育,引导参训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中始终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中疑难问题、风险矛盾的能力。(责任单位:有关处室、单位及各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抓好执法技能培训。聚焦执法人员能力素质需求,强化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畜牧兽医基础知识、执法办案技能的培养和训练。2023年-2025年,举办三至四期全省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将省局及各市、各县畜牧兽医执法人员轮训一遍,指导参训人员全面掌握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全省畜牧兽医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执法办案技能。(责任单位:政法处牵头,有关处室、单位及各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抓好涉牧法律法规培训。通过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着力培训执法人员精准适用涉牧法律法规,特别是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责任单位:有关处室、单位及各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练兵大比武等专题活动。建立执法大练兵制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丰富练兵方式。定期举办饲料兽药、屠宰、防疫、检疫等执法能力及专业技能大比武活动,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水平。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旁听庭审、开展以案释法、专题研讨、录制法治学习微视频、开展法治征文等活动,培养一批行业执法骨干。(责任单位:有关处室、单位及各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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