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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网上经营兽药案,被处罚20余万元

时间:2022-03-27    点击: 次    来源:滨湖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小 + 大

10月8日,青岛市即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通济中队突击检查了即墨区某宠物用品店的兽药仓库,现场发现阿苯达唑片、复方制霉菌素软膏、黄芪多糖口服液、甘胆口服液等兽药产品30余种。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于今年9月份开始在美团、饿了么等APP以线上交易形式非法销售兽药产品,其行为已构成违法。执法人员没收了其违法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若干元。

下一阶段,即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深入开展畜牧兽医重点环节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强农业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养殖业生产安全。

法律原文: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

典型案例:

2017年7月,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现场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在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其他电子商务平台购入兽药后进行销售,现场共查处该公司经营的兽药27种865盒(瓶),货值金额为4万余元。该公司因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被处以没收违法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0.26万元。

解读释义:

根据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兽药经营实行兽药经营许可制度,无论开办兽药经营企业,还是在网上销售兽药,均须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并通过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SP)验收。这既是提高我国兽药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规范我国兽药市场的需要。无证经营兽药者除将按照相关条例处以罚金外,构成犯罪的,还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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