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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奶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时间:2020-12-22    点击: 次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国办发〔2018〕43号)精神和农业农村部等9部委《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农牧发〔2018〕18号)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区发展千亿级奶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率先在全国实现奶业振兴目标,以奶业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推动龙头乳品企业国际化、中小乳制品企业差异化和民族奶制品特色化发展为一体,打造具有创新引领、数智驱动、产业融合发展的世界级产业集群,为我国奶业转型升级、实现奶业全面振兴发挥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

(二)行动目标。加快建设一流种源、饲草料、奶源基地,打造一流加工企业,做强一流产品,创建一流品牌,力争到2022年,奶畜存栏达到215万头只,奶类产量达到720万吨。全产业链产值达到2100亿元,率先在全国实现奶业振兴。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一流种源基地。

1.开展联合育种攻关。组建奶牛良种联合攻关专家组,由区内领军企业牵头,首席科学家负责提供技术支持,育种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各方力量参与,共同落实联合攻关任务。到2022年,建成国内领先的奶牛育种数据收集与遗传评估平台、高效快速扩繁产业化技术平台、种质创新支撑共享平台及奶牛优秀种质展示与交易平台。(自治区农牧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支持核心育种场建设。强化荷斯坦奶牛、乳肉兼用西门塔尔牛和三河牛核心育种场建设,组建全区奶牛育种核心群。到2022年,核心育种场每年向种公牛站提供5头以上自主培育种公牛,核心种源的自给率明显提升。(自治区农牧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培育顶级种公牛。引进世界顶级种公牛胚胎、冻精,应用全基因组选择技术早期优选后备公牛,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种公牛。到2022年,培育国际排名100名以内的荷斯坦种公牛5头、国内排名100名以内的荷斯坦种公牛30头以上;培育国内排名100名以内的西门塔尔种公牛30头;培育具有后裔测定的三河牛采精种公牛60头以上。开展奶羊引进品种的本土化培育,推进蒙古马、双峰驼本品种选育工作。(自治区农牧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一流饲草料基地。

4.提升优质饲草供种能力。以苜蓿为重点,加强优质饲草育种技术研究,加大新品种选育和推广力度,提高良种化水平。到2022年,苜蓿种子基地面积达到10万亩,年产苜蓿种子160万公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建立高产优质饲草料基地。在黄河、嫩江、西辽河流域和呼伦贝尔、锡林郭勒草原五大奶源基地大力推广全株玉米青贮,配套建设青贮玉米基地700万亩,就地就近保障青贮饲料供应。支持中西部黄河流域、东部西辽河—嫩江流域和北部牧区寒冷苜蓿种植带建设,建设优质苜蓿种植基地700万亩,提高国产苜蓿产量和质量。(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高饲草料机械化生产水平。开展饲草料生产机械化提升行动,对苜蓿、青贮等饲草料作物收获、加工机械实行敞开补贴政策。青贮收获机具单机最高补贴额度提高到15万元,提高牧区奶畜家庭牧场、奶农合作社购置牧业机具的补贴标准,在中央财政补贴30%的基础上,将补贴标准提高到50%。将牧区挤奶机械和青贮收获机具单机最高补贴额度提高到20万元。(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一流奶源基地。

7.优化产业带布局。以“繁”促增量,推广优质冻精、性控冻精,开展自繁自育。以“引”促增量,鼓励养殖场户引进优质母牛。以“投”促增量,鼓励社会资本和龙头加工企业投资兴建奶源基地。以呼和浩特市为核心的沿黄地区,荷斯坦奶牛存栏达到75万头,建设优质高产奶源基地。呼伦贝尔市岭东和兴安盟等嫩江流域及通辽市、赤峰市西辽河流域,以荷斯坦奶牛为主,推动乳肉兼用牛发展,荷斯坦奶牛和乳肉兼用牛存栏分别达到45万头和20万头,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奶源基地。呼伦贝尔、锡林郭勒草原牧区,以三河牛、西门塔尔牛等乳肉兼用品种为主,存栏达到20万头,建设特色绿色有机奶源基地。中西部地区鼓励发展萨能和东弗里生等品种奶羊养殖,存栏达到50万只,建设高品质奶源基地。草原牧区马、骆驼等保持存栏稳定,培育发展马奶、驼奶等特色奶源基地。(自治区农牧厅负责)

8.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支持家庭奶牛养殖场规模化经营,实施标准化牧场建设,按照“品种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监管常态化”的要求,推动中小牧场改造升级,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到2022年,50头以上的家庭牧场和合作社全部完成标准化改造提升工作。(自治区农牧厅负责)

9.加快发展数字化牧场。支持养殖企业、乳品企业自建、合作牧场开展“数字牧场”建设,对繁育、饲喂、挤奶、保健、防治、运输、粪污处理等关键环节进行数字化管理,实现牧场养殖过程可视、生产过程可控、质量可追溯。到2022年,乳业龙头企业自建、合作牧场全部实现奶源数字化管理,奶源质量追溯和品质管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自治区农牧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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