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畜牧动态 > 政策法规 > 文章

山西:发布动物及其产品入境指定道口通行的通告

时间:2018-10-18    点击: 次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日前,山西省针对全省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作出进一步安排部署:严禁从疫区及疫区相邻省份调入生猪,凡进入山西省的动物及其产品,必须经14个指定道口通行,其他通道一律不得通行。

当前,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全国非洲猪瘟疫情持续增多,加大了山西省的防控难度;从外埠调入猪肉,增加了疫情发生风险;生猪生产形势不稳,影响到疫情防控;个别地方存在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情况,加大了疫情防控的风险。

为此,山西省要求强化内管,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一是进一步做细做实排查工作,做到排查和实验室监测全覆盖。二是进一步明确餐厨剩余物监管部门和职责,做好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理等各环节监管工作。三是强化应急准备,健全应急机制,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果断处置突发疫情。四是做好生猪生产、流通和市场供应工作。

与此同时,要加强外堵,严格监管跨省调运生猪及其产品。凡进入山西省的动物及其产品,必须经14个指定道口通行,其他通道一律不得通行。毗邻内蒙古、河南两省的相关市县,除指定道口外,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其他路口设立临时检查站,务必严防死守。同时,加强对进入我省生猪及其产品的监管。严禁从疫区及疫区相邻省份调入生猪。加强市场存量猪肉的监管。各地要组织开展对存量猪肉的全面排查,消除污染风险。

又讯:为加强对动物及其产品的疫病防控和安全监管,近日,山西省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发布了《关于动物及其产品从指定道口通行的通告》,公布了山西省动物及其产品指定通行的省境道口。

通告指出,运输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山西省的,应当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随车携带产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等证明,并在指定的道口运入,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防疫监督检查,包括进行查证、验物、消毒及信息登记追溯等。

山西省动物及其产品指定通行的省境道口包括

京大高速公路孙启庄站、太旧高速公路旧关站、长邯高速公路东阳关站、晋焦高速公路丹河站、汾柳高速公路军渡站、大呼高速公路西口站、忻保高速公路杨家湾站、忻阜高速公路石咀站、临吉高速公路壶口站、侯禹高速公路龙门站、三门峡黄河大桥茅津渡治超站、晋济高速公路泽州站、省道229阳城江河治超站、省道331陵川阁河治超站。

上一篇: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检疫和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农业农村部同意养殖企业与屠宰企业“点对点”调运生猪的函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403号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电话:0319—3163003  |